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经我局依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组织认证检查,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的内容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9日止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监督电话:0898-25520467;传 真:0898-25519202
通讯地址:东方市永安东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邮 编:572600
企业名称 |
经营方式 |
经营范围 |
经 营 地 址 |
现场检查时间 |
现场检查员 |
东方振德堂康泰药品超市 |
零售(连锁) |
中药饮片,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中成药、生物制品(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)*** |
东方市八所镇园林西路北一巷路口东侧 |
2018-6-28 |
赵文根、程青正、冯成杰 |
特此公告
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