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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发布时间:2016-12-31    字体[ ]

2017元旦、春节将至,食品进入消费旺季。琳琅满目的年货食品,如何选购?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,要确保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必须严把“五道关口”。

一是“渠道关”: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、证照齐全的超市、商场等单位进行购买;网购食品时,应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,选择知名、信誉度高的网上商家购买食品。切不可贪图便宜,到流动商贩、无资质的网店选购食品。

二是“包装关”: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、无破损,印刷是否清晰、规范。不要购买包装破损、标识不清的食品,不要购买胀袋、鼓包和变形等包装异常的食品。

三是“标识关”:购买预包装食品时,应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“qs(sc)标志;其次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单位等标识内容;再次要谨防“洋标签”食品,凡是我国境内售卖的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中文标识。

四是“贮存关”:在选购酸奶等对贮藏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时,一定要留意商家是否按照标签说明的贮藏条件进行贮藏,以确保食品品质。

五是“证据关”:购买食品后,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,一旦购买到“问题食品”,要注意保存相关物证,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